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建筑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我厅与省统计局、省商务厅联合开展2012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凡申请参加2012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的企业,必须填写《2012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经省辖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属水利、电力、交通、港航、邮电企业经主管厅局审核,其它省部属企业报省建筑行业协会审核)后,由各省辖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和省建筑行业协会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 二、公示入围企业名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申请参评企业2012年建筑业企业营业额进行排名(建筑外经根据企业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排名),将建筑业总承包综合实力前80名、建筑装饰企业前20名、建筑钢结构企业前20名、建筑外经企业前20名、建筑安装企业前20名(其中:机电设备安装企业14名,电力安装、石化安装各2名、消防企业2名)、基础设施专业企业前20名(其中市政企业8名,公路企业各4名,水利、港航、交通、邮电企业各2名)作为评比入围企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入围企业弄虚作假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向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25-51868656)。 三、提交质量、技术加分证明材料 公示入围的企业应填写《企业质量、技术加分项登记表》,并将2012年度在外省市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奖项的证书原件,于4月19日前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联系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夏亮,025-51868643。 此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周振中,025-51868607;周文辉,025-51868696。地址:南京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706房间。 附件: 1、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办法; 2、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3、企业质量、技术加分项登记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2: 2012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 参评项目 1、总承包50强 □ 2、外经10强 □ 3、装饰10强 □ 4、安装10强 □ 5、钢结构10强 □ 6、基础设施10强 □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项资质 资质等级 1、 特级 □ 2、一级 □ 3、二级 □ 类 别 总 承 包 □ 专业承包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 2012年度 企业营业额 万元 市建设(工)局(委)建管处(发展处) 意见(所属厅局管理处室意见) 省建筑行业协会意见 (部省属企业) 盖 章 2013年4月 日 盖 章 2013年4月 日 建筑业“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2013 年 月 日 说明:1、同时参加“外经10强”评选的企业在参评项目后打“√”;企业营业额以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外经10强企业境外产值、营业额以省商务厅统计数据为准。 2、资质等级请在选项后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