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审批公告(2014)开发第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二十五批审查结果汇总表(本页面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郑重声明
近期,有企业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一是除在服务大厅公示的三项物价部门批准的成本性收费外,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廉洁自律、规范服务。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违上述情况,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向我厅举报。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惩戒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徐家斌 025-51868201
苏建审批公告(2014)开发第025号
第二十五批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二十五批审查结果汇总表(本页面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郑重声明
近期,有企业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一是除在服务大厅公示的三项物价部门批准的成本性收费外,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廉洁自律、规范服务。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违上述情况,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向我厅举报。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惩戒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
025-57186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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