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4-25 14:54:04 人气: - 评论: 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经对近期10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51868205 附件:2014年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第5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郑重声明 近期,有企业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一是除在服务大厅公示的三项物价部门批准的成本性收费外,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廉洁自律、规范服务。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违上述情况,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向我厅举报。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惩戒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徐家斌   025-51868201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江苏省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第5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苏建审批公示(2014)检测第5号 "代码 解释"    A见证取样、B地基基础工程、C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D建筑幕墙工程检测、E钢结构工程检测、备(1建筑节能检测、2智能建筑工程、3室内环境、4市政工程、5空调系统、6建筑水电、7墙体屋面材料、8饰面材料、9防水材料、10门窗、11化学分析、12基坑监测、13粘钢碳纤维加固、14既有幕墙、15木结构、16工程质量鉴定、17饮用水质分析、18园林工程)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项目与类别 公示意见 1 江苏中泰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扩项:B(≤30000KN) 符合。 2 镇江明典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扩项:B(≤30000KN) 符合。 3 苏州联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新设立:B 汤炯未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变更到该单位的证明材料。 4 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增项:备4、10 符合。 5 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增项:C 符合。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1 条评论)
网友 (222.93.10.*) 2014-04-25 17:53:08
aaaaa
更多评论

联系电话:0512-66507678 手机:15601560118 QQ:1817061188 苏ICP备14033806号-1     sitemap

Copyright ©苏州邦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昆山常熟房地产资质代办 在线咨询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南湖路与双棋路交叉口处。

专业代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代理申请房地产开发公司暂定资质证年检延续期升级,为客户申报资质时简化申请条件,缩短申办流程,成功后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