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港华路LNG、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日期: 2015-01-08 17:44:03 人气: - 评论: 0

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会同苏州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和张家港市住建局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于2013918日对你公司报审的张家港市港华路LNGCNG加气站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设计,确保该工程的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附件: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港华路LNG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2013918上午,苏州市住建局主持召开了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港华路LNG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苏州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和张家港市住建局、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及代表,会议还邀请了市燃气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内容的汇报,建设单位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专家组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形成专

家审查意见如下:

1.该《初步设计》工艺成熟、设备选型能满足生产要求,设

计内容较完整。

2.该《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规定的要求。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

议:

(1)补充完善设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2)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保证防爆分区在加气站规划红线内,并补充123类站外建筑安全间距控制线;

(3)补充完善储气井、紧急停车按钮、集液池、储罐工作压力、罐区围堰等设计内容;

(4)补充安全设施专章;                                                

(5)进一步明确施工、验收要求。

请设计单位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其它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后,按程序上报。

专家组长:袁景元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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