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委员会(通知) 苏建价[2001]08号 关于调整市政工程部分地材、三材及砼制品价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政工程部分材料预算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市政工程主要地材13个品种调整后的材料预算价格详见附表一。 2、工厂预制砼管18个品种调整后的预算价格详见附表二。 3、三材调整后的预算价格详见附表三。 4、排水工程中,设计采用承插雨水管时,其预算价格按无筋砼管相应预算价的80%计算。 5、市政工程厂拌沥青制品出厂价格详见附表四。 6、市政工程砼制品预算价格详见附表五。 7、由于近期黄砂价格异常波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其市场价格超过本次发布的预算价的±10%以上,则应按实际价格、用量,经业主签证后结算。我委将根据黄砂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发文调整。 8、本次调整的价格从2001年4月1日起执行。